问题 | 监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一、监视人负法律责任吗 1、监视人需要负法律责任。监视人指负责对适用监视居住流程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我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人进行监视时,除保证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外,还需保证不可实施等侵害犯罪嫌疑人权利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一般不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唐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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