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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步骤与要求是什么?
释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步骤: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提问并当事人回答,专家鉴定组对书面材料等讨论,经合议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予以注明。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的病历资料原件、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等。
    法律分析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如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结语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和所需资料已经详细说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同时,专家鉴定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完成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三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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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5: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