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何进行? |
释义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旨是通过医学会组织的专家组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其特征包括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服务、选择具有高度专属性的鉴定机构、以医学会名义发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宽松。鉴定程序包括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申请途径有三个,鉴定会后可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分析 技术鉴定的含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特征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1、发生后,若要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首先必须去封存。封存病历必须医患双方在场,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后由医疗机构保管。封存前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客观病历。 2、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3、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途径有三个: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一式3份);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市医学会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和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鉴定的,委托市医学会组织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市医学会审核材料后作出受理鉴定的通知,并通知医患双方提供鉴定需要用有关材料;通知交纳鉴定费2500元;通知医患双方随机抽取鉴定专家组成员;安排时间后寄材料给鉴定专家组成员并通知专家、医患双方参加鉴定会。 5、鉴定会后鉴定书寄给委托单位、委托人。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结语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专门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其特征包括目的明确、专属性强、鉴定结论以医学会名义发出、证据要求宽松等。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包括封存病历或现场实物、申请途径选择、鉴定费用交纳等。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实施有助于解决医疗争议,保障医疗安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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