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连带债务是基于同一原因的债务,而非真正的连带债务是基于同一法律利益的债务。在发生原因、目的等方面,连带债与非真正连带债有所不同。连带债务是指两个以上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享有连带债权或者承担连带债务的债务。不真实的连带债务是指基于不同债务的原因,对于同一债权人,以同一支付为目标的几项债务,如其中一项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是由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而被消除的法律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