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在下班路上发生车祸单位负责任吗 |
释义 | 单位是否负责任视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必须要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以及事故报告,单位应该在30日内申报,现在已经超过期限,只能由本人去申报,但是,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首先要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索赔之后,再按照工伤办理。 一、在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的是否算工伤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自己走路或者开车不小心摔伤或者碰伤的不能算工伤。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因为本人的过错,未遵守交通规则引发的事故,均不能够认定工伤。 二、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如何赔偿 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并存的,受伤职工既可以享受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程序为: 1、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且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提交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受害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与医疗相关的诊断证明材料; 3、调查核实; 4、申请处理。 三、上班路上摩托车滑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摩托车滑倒可以算工伤。 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的有以下条件: 1、上下班途中,在正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发生的交通事故; 2、在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材料中责任划分职工属于无责任或次要责任方; 3、交通事故伤害,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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