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的房子租赁期满了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在租赁期内产权发生转移的,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要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应否支付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已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的应当支付租金,未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不需要支付租金。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判定该租赁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审查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三、房东违约承租人应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的,承租人的权利救济是: 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的,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损失; 2、可以按照合同执行,用房屋租赁合同维护自己的权利义务。如此时房东仍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租户可以调解委员会或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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