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注销税务的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发票准购证。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当期或当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包括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以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