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费是指不列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指报销范围外全部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根据年龄的不不同,会有自负段。 自负段分别为:45周岁以下为900元;45周岁(含)至退休为600元;退休以后为300元; 如果到达了自负累计额后,可以按照相应的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为: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5%,医保基金支付75%;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在其它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