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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
释义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
    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6%;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6%;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
    南宁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按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平均工资低于2955.1元/月的,按2955.1元/月为缴费基数。
    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为1680元。
    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综上所述,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本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0%(缴费基数下限)保底和300%(缴费基数上限)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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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