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作为一家商业机构,理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但是否涉嫌违反该原则需要考虑具体情况。若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身患有结肠癌等重疾情况,保险公司拒赔是合理的行为。但如果投保人如实告知且符合保险条款规定,则保险公司无权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费率,履行保险合同,认真核定赔款和退保金,不得欺诈、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擅自改变保险合同的条款。 2.《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偿。 3.《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5.《保险合同法》第十八条: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与保险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