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流程: (一)一审庭审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7、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9、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0、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二审阶段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4、二审审理,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5、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7、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8、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9、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10、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11、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2、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 13、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三)再审阶段 1、如不服二审判决,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理由; 3、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原审裁判的人民法院及裁判的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根据以及申请再审的内容; 4、接受再审申请书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是否需要再审。如果需要再审的,法院会作出裁定提审案件或者指令其他法院再审,也有可能发回重审。审理程序同一审、二审。 交通事故对人身损害的赔偿依据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和决定的,包括责任划分、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收入等自然情况、当地经济发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其中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的一般性伤害、伤害后构成残疾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及精神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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