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缴制是公司法在2013年12月28日修订,并且在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特点有: 1、注册资本的认购制度更有利于个人和毕业生没有启动资金和资金较少的创业; 2、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记录认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录在公司章程中,有利于建立国家信用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