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立案监督申诉的程序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立案监督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直接提起或者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再由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在七天内说明不立案或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立案或者立即撤案,理由成立的10日内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15天以内立案,对通知撤销案件书没有异议的应该立即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