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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高法可以审理哪些案件?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包括全国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上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再审案件、罚款、拘留决定复议案件、延长审限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巡回法庭审理的案件。
    法律分析
    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5.刑事申诉案件;
    6.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7.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8.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9.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10.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拓展延伸
    最高法审理案件的权限和范围是什么?
    最高法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拥有广泛的案件审理权限和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法可以审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赔偿性国家赔偿和特别程序等各类案件。在刑事案件方面,最高法审理重大犯罪案件、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对外引起重大影响的案件等。在民事案件方面,最高法审理重大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公民个人权益的案件、涉及对外经济关系的案件等。在行政案件方面,最高法审理重大行政纠纷案件、涉及行政机关权力行使的案件等。此外,最高法还审理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如知识产权、海事等案件。总之,最高法的审理权限和范围十分广泛,旨在保障公正、维护法律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拥有广泛的案件审理权限和范围。无论是重大的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还是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最高法都能够提供公正的审判。同时,最高法还审理刑事申诉案件、再审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等特殊类型案件。最高法的审理范围广泛,旨在保障公正、维护法律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践中大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是以市县(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情形下,一审法院在中级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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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6: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