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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欺负租客如何投诉
释义
    法律分析:物业欺负租户首先租户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沟通未果可以要求房东出面,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如仍未解决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纠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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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