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姐姐有一套房子赠与当事人的不一定算婚内财产,婚后受赠的房产如果姐姐明确只归当事人一方的,是夫妻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请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如果受赠的房产没有明确指定只归一人所有,那就是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就房子进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