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场撤店员工应该怎么补偿 |
释义 | 1、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这个时候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与员工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对员工进行其他安排并且员工也接受的,公司这个时候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自愿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自愿离职是没有有经济补偿的。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公司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这样的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离职,但是单位也要支付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辞职和离职的区别如下: 1、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是违反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的,此时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员工也可以向公司主张支付赔偿金。公司不肯支付赔偿金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所以,员工被无故辞退的,向公司主张赔偿金的就能获得赔偿。 四、餐费补贴能够计入工资总额吗 餐补费不计入经济补偿金中,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工资来核算的,上述收入是公司支付给员工的,但是不在工资范围内。是指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用等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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