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一般案件不论案件的性质如何,经过地方人民法院的 一审 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