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是不是可以结婚 |
释义 | 一、精神病人是不是可以结婚 精神病人在告知对方真实情形下是能结婚的。根据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主要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不得结婚;有婚姻关系的不得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不得结婚。精神病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二、结婚可以不迁户口吗 结婚后可以不迁户。法律未规定结婚了户口就一定要迁入男方或者女方家,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自主决定。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的户口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法律对精神病患者结婚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精神病患者结婚没有明确的规定。 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妇女,生活上往往不能自理,分娩后哺乳、照料孩子都难以胜任。精神病的治疗一般要持续服药多年,怀孕后服药,对胎儿有致畸作用。而且,如果因怀孕而停止服药,则对患者不利,有些精神病还可能遗传给下一代。因此,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妇女忌受孕。 患有轻微的精神病妇女,经治愈后可以怀孕,但分娩时一定要住院待产,防止意外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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