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购房登记其父母名下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属于我们共同的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由一方购买,且仅登记一方父母名字的,该房屋属于其父母的财产;房屋加名的情况视为一方父母对另一方的赠与,另一方有权分割此房产;若房屋未登记子女或儿媳的名字,子女或儿媳无权取得该房产进行分割,仅可以就还贷部分请求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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