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有在全国公安司法机关专用通讯网内部才能使用,普通公民要那根本用不了,主要是在逃人员管理、机动车管理、公民身份信息管理、人口户籍管理等,就相当于一个电子认证用途的人民警察证,这东西只有正式制人民警察(含国家安全机关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未建立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网络和人民法院内部网络的其他司法机关正式检察官、法官才可以申领,这个有助于有效防止非警务司法人员滥用警察行政权和司法权,个人认为这个东西还可以加入统一的指纹登记技术,那样就会更确保一旦人证分离无法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