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购买房屋并写女方名字,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需按约定判断;根据2021民法典,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遗嘱、赔偿等归一方所有,男女方可约定财产归属,需书面形式。1、如果男方在结婚后购买房屋并将女方的名字写在上面,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拥有,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是在结婚前购买的,并且有相关约定的话,则按照约定来决定房屋的归属,如果约定是归女方所有,则该房屋归女方所有。 2、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约定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可以全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些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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