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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回工资吗
释义
    法律分析:首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工资支付凭证以及“工作证”、“上岗证”或者工友之间的证言,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其次,劳动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申请书中,除了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之外,还可以同时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一、工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回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此方式简单快捷,监察大队一个电话打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很有可能立马给你支付工资。当然全国各地执法力度强度不一样,有可能还是不了了之。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3、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还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有欠条的,不需经过劳动仲裁,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二、如果公司不给交保险又辞退我怎么办
    直接到劳动关系建立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立案,可以索要未按时缴交社保的赔偿和无故辞退员工的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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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