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
释义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169号),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一、从2011年7月7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11年7月7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 三、从2011年7月7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 一、什么是组合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客户购买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一种个人住房贷款模式,即借款人贷款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组成。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集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和商业贷款没有最高额度限制的特点于一身,既降低了购房成本又满足了购房者的额度需求。西安公积金贷款最高审批额度为75万元,超出部分可以办理商业贷款,分别计息。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均可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利率分别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169号),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一、从2011年7月7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11年7月7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 三、从2011年7月7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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