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房产交易税费内容如下: 1、一手房屋交易: (1)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3)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二手房房屋交易: (1)增值税:普通住宅不满5年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满5年免缴。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增值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 (2)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2%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3)万分之十的印花税。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