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征地补偿款没完全发放,首先应该采取的措施就是申请当地征地补偿款发放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是要在3个月内全额支付的,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公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诉讼。 一、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方式 关于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方式,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般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第三款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三、征地补偿款分配征地补偿款有争议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的情况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征地补偿款一般是按照户籍人数或土地面积进行核算的,个人间具体的分配产生争议需要通过民事争议解决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所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或者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