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由申请人负担。申请支付令的费用怎么计算: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三分之一交纳。附:财产案件收费标准1.1万元以下50元;2.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3.20万元以下,标的额×2%+300元;4.50万元以下,标的额×1.5%+1300元;5.100万元以下,标的额×1%+3800元;6.200万元以下,标的额×0.9%+4800元;7.500万元以下,标的额×0.8%+6800元;8.1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7%+11800元;9.2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6%+21800元;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0.5%+41800元。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