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关系。当事人为了隐匿财产、逃避债务,故意与亲属串通假借贷,这种情况也时常发生。 2、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及方法。借款的用途只能用来生产、生活需要,如果是为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这种就是严重违反法律的,比如赌博、吸毒等。 3、借款人的借款目的。主要是出借人是否知道借款人的借款目的、用途及与借款人是否恶意串通。不能只查出借人是否承认,同时应该把其他情况考虑进去进行综合的查明。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