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机动车全责,但对方不赔付,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承担。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有车保的,可找寻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此次的赔偿责任。如果这样无法解决的,可以诉讼解决。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并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应当积极与对方协商相关赔偿的解决事宜。如对方不予配合,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持起诉状、《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等证据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要求对方对自身财产、人身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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