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怎样赔偿 |
释义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未续约,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除非用人单位提高条件,否则不得强迫劳动者续约。 法律分析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工作时间不足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应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作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该内容由 梁万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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