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一、欲夺抚养权儿女二次受伤母亲怎么撤诉 如果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法院宣判前,撤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通知人民法院撤回民事诉讼要求。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二、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是多久 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是法院判决之前。撤诉指的是在人民法院进行案件的受理之后,在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要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也就是原告在法院立案进行受理之后,进行宣判之前,以书面的或者是口头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因此在法院下判决之前原告是都可以进行撤诉的。 三、准予撤诉是什么意思啊?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