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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补偿款吗
释义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是有赔偿金的。
    劳动派遣中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情形:
    (一)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被用工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被派遣劳动者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被派遣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派遣劳动者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对原本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被发现后,劳动者拒不改正的;
    (六)被派遣劳动者用欺诈手段,用工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双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七)被派遣劳动者使用胁迫手段,用工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双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八)被派遣劳动者乘人之危,用工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双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九)被派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样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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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9: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