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单位是派遣单位,劳动者和派遣单位建立的才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