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法律依据: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第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