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购销合同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购销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没有法定规定,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一般为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的起算基于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的时间,即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即使当事人主观上不知道,但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也会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防止滥用不知情的借口规避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购销合同一般没有法定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者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因购销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计算: 诉讼时效的开始,也称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间既然是一个法律事实,确定其起始时间就特别重要。整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础是有权利而不行使这一事实。民事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却长期不行使,这就需要从法律上加以限制。 因此,诉讼时效起算的基础是民事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能够行使请求权,但却不行使,诉讼时效便从此开始起算。能够行使请求权,而是一个客观的标准。诉讼时效开始起算的时间就是权利主体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 诉讼时效开始的依据是在合同关系中,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的事实。 但在有些情况下,权利遭到侵犯之时,并非就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时。所谓“应当知道”,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管当事人实际上是否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只要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即使当事人因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也应当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人以不知道权利被侵害为借口而规避诉讼时效。 结语 购销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没有法定规定。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时间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双方签字、盖章时合同生效,或符合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生效。对于购销合同纠纷的诉讼,存在诉讼时效限制,一般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即使当事人因主观过错未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只要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也应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防止规避诉讼时效的借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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