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足100公里的部分,按百公里计算。符合乘坐飞机探亲的人员,其乘坐飞机的区段,仍实行按实计发的办法。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军队探亲路费发放办法的通知》 从2012年起,凡符合探亲条件的军队干部、士官、供给制学员和来队家属,其探亲待遇保障与具体乘坐车次、席位等脱钩,采取以探亲里程和全军统一标准为依据计发探亲路费的办法。 已婚干部和士官每年探望爱人1次的探亲路费,按照标准全额计发;两年探望1次父母的探亲路费,每年按照标准计发二分之一。已婚干部和士官与父母、爱人分居三地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时:顺路的,按最远点计发;不顺路的,按每年1次探望爱人和每两年1次探望父母的规定分别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