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1、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清偿破产债务; 3、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4、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开发商破产重整债权是赔钱还是交房 开发商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是赔钱还是交房,如果最终宣告债务人破产,那么一般是赔钱偿还债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二、宣布破产了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么 宣布破产了未受清偿的债权,若无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企业就不用再偿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终结程序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其中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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