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1、申请破产。破产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都有权作为破产申请人。2、法院受理。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应作出正式书面裁定,裁定中应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通过公告方式通知潜在债权人。3、债权人在收到法院裁定后应当申报债权。4、召开债权人会议。5、重整或和解。重整,即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使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债权人可以适当延长债权期限,债务人重整后如果经营好转,再行偿还债务。6、宣告破产。如果债务人无法重整,也无法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则法院应宣告债务人破产。7、财产分配。破产管理人将债务人的资产变现后,按照分配方案分配给债权人,用于偿还部分债权。8、破产程序终结。债务人已经无资产可供分配时,法院应裁定终结破产程序。风险提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公司破产清算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破产。破产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都有权作为破产申请人。2、法院受理。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应作出正式书面裁定,裁定中应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通过公告方式通知潜在债权人。3、债权人在收到法院裁定后应当申报债权。4、召开债权人会议。5、重整或和解。重整,即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使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债权人可以适当延长债权期限,债务人重整后如果经营好转,再行偿还债务。6、宣告破产。如果债务人无法重整,也无法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则法院应宣告债务人破产。7、财产分配。破产管理人将债务人的资产变现后,按照分配方案分配给债权人,用于偿还部分债权。8、破产程序终结。债务人已经无资产可供分配时,法院应裁定终结破产程序。风险提示: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破产清算程序的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清算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第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予以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一,破产企业拖欠的工人工资,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拖欠的税款。三,破产债权。第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第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申请。 破产清算的流程及期限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的流程1、由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2、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中外投资者、有关机关的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委员会。3、清算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指定。特别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主任行使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清算委员会行使企业权力机构的职权。清算委员会处理有关清算的事务,向企业审批机关报告工作。4、清算委员会可以召集企业权力机构会议和、商讨有关清算的具体事项。5、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行先受偿权的除外。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6、债权人会议由清算委员会负责召集。清算委员会应当自债权人会议召开的15日前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不能出席债权人会议时,应当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7、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查债权人提供的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以及债权数额和担保情况;(二)了解债务清偿情况,就清算方案和债务清偿情况向清算委员会提出债权人意见。8、清算委员会制定的清算方案和制作的清算报告须经企业审批机关确认。风险提示:破产清算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破产清算计算流程是什么?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风险提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清偿顺序: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员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3、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该内容由 李志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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