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如果自然人之间借款另外有约定的,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也可以。 也就是说,在借款合同关系中,是以双方的约定为准,如果双方约定是口头形式的,就以口头形式,如果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就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一开始是以口头形式,后来双方协商一致,认为要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是认可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