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 “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申请人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本人、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以及律师。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等执行机关是不会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进行监控的,只是未经允许不能出市而已。 一、嫌疑人提交取保申请到检察院多久有结果 嫌疑人提交取保申请到检察院的处结果期限在《刑事诉讼法》为三天。 首先,需要明确取保候审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强制措施。 其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再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中,对此期限并无明确的规定,且法律效力高于一切,顾再次确定,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后应当在三日内得到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