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串通无效还是可撤销 |
释义 | 恶意串通无效不是可撤销合同,是无效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恶意串通的构成是什么 1、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 2、恶意串通的合同首先是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其次,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同时,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