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离婚官司怎么保住财产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 共同共有 制,不需要什么特定措施来保住自己的财产。首先要清楚哪些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或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个人财产或个人债务,只有明确财产是共同还是个人才能进行划分,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归属夫妻共同的财产的比例也就不一样。具体分配的方法是: 1、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双方对个人财产的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平分,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如果因家暴导致双方离婚的,家暴方作为过错方,可以少分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 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2、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一般先看当事人对婚后财产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