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有规定结案期限。 1、 犯罪嫌疑人 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 批准逮捕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3、 逮捕 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4、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侦查羁押期限 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5、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 诉讼 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 证人 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法律客观: 本文讲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限,具体内容如下:侦查行为时限法律依据备注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刑事诉讼法》第92条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刑事诉讼法》第92条拘传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58条犯罪嫌疑人应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刑事诉讼法》第58条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1、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2、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犯罪嫌疑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刑事拘留3日内《刑事诉讼法》第69条1、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4、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刑事诉讼法》第64条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逮捕不得超过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24条1、逮捕犯罪嫌疑人须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前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27条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刑事诉讼法》第71条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冻结存款6个月《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9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