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第一,弃权;第二,遗弃罪、谋杀、虐待等行为导致的剥夺继承权;第三,重婚行为导致的丧失继承权;第四,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或者无视法律规定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导致的丧失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取得对其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而丧失继承权则是指因某些特定情形导致继承人不能享有这种权利。具体来说:第一,弃权是指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申报放弃。第二,因为实施遗弃罪、谋杀、虐待等行为,而被判处减轻、免除或者取消刑事处罚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第三,如继承人明知自己已有配偶,而又与他人重婚的,则应当丧失继承权。第四,如继承人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或者无视法律规定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将影响其对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 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来规避继承权的丧失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是法定的,但也可以通过遗嘱进行指定。但是,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如果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则同样不能受到遗产继承的权利。 继承是一项涉及广泛的法律事务,各类情况下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继承权的丧失情形不多,但对于继承人而言影响很大。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避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自己的继承权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因实施遗弃罪、谋杀、虐待等行为,依法被判处减轻、免除或者取消刑事处罚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