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律师会见期间,证人证言的可靠性是律师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如果证人证言存在不可靠性,律师需要及时向证人解释并要求其提供更准确、客观的证言。但律师不能直接影响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能通过合理的方法引导证人提供更为可靠的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 证人的证言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十一条 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质证其信誓旦旦的证言: (一)证言与其他证据相矛盾的; (二)证言的内容与常识相抵触或者与其他证人证言相反的; (三)证言经过重复审查,发现有事实性错误的; (四)证人在证言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虚构事实的。 第六十二条 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辩护的过程中,有权向证人质疑证言的真实性,并提出辩护意见和证据。 以上是关于律师会见期间如何向律师解释证人证言的不可靠性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律师在进行辩护时,应该注重证人证言的可靠性,通过合理的方式引导证人提供准确、客观的证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