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初级、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各级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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