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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内容中有哪些必备条款
释义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的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劳动纪律;10、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11、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根据《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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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