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有哪几类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有以下几类: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4、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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