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类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如下: 1、合法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抵触。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目的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同; 2、公平的原则,是要求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当体现公平; 3、平等自愿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 4、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应遵循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