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陕西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陕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75元,高出国家规定标准5元,全省各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75~145元,并且要求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